
关于启动海淀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 分类:高新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5-24 09:1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海淀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 [2022]117号)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 [2021]1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星期二),在此期间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二、试点条件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在海淀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点击导航栏左侧“高企认定申报(试点)”,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北京市):88827981; 88828830; 64853166转401、402、403、404;
(海淀区):88440247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处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关于启动海淀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海淀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 [2022]117号)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 [2021]1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星期二),在此期间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二、试点条件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在海淀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点击导航栏左侧“高企认定申报(试点)”,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北京市):88827981; 88828830; 64853166转401、402、403、404;
(海淀区):88440247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处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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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 [2022]117号)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 [2021]1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星期二),在此期间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二、试点条件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在海淀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
三、认定申报及受理
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点击导航栏左侧“高企认定申报(试点)”,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北京市):88827981; 88828830; 64853166转401、402、403、404;
(海淀区):88440247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处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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